2018年3月15日 星期四

(不公平競爭 欺罔 影響交易秩序) 衛生紙之亂:大潤發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發布衛生紙漲價之不實訊息進行促銷行為,誤導消費大眾,引發衛生紙商品突發性供需失調,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罰350萬元。

大潤發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發布衛生紙漲價之不實訊息進行促銷行為,誤導消費大眾,引發衛生紙商品突發性供需失調,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罰350萬元

公平交易委員會新聞資料   107年3月14日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本(14)日第1375次委員會議決議,大潤發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大潤發公司)發布衛生紙漲價之不實訊息進行促銷行為,誤導消費大眾,引發衛生紙商品突發性供需失調,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處新臺幣350萬元罰鍰。
公平會前已針對衛生紙業者擬議調價涉有聯合行為乙事,主動立案調查,調查過程發現大潤發公司為推銷該公司於2月23日至2月27日之衛生紙促銷檔期,於2月23日上午以公關手機及電子郵件發送「衛生紙確定大漲30%  賣場業績急飆5倍」乙則訊息,內容均由大潤發公司所撰擬並主動發送予各大媒體。公平會指出,從量販店營收及店數等面向觀之,大潤發公司顯為國內量販店之主力業者,該公司2月23日發布之系爭新聞整體觀之,標題即為「衛生紙確定大漲30%」,進一步提及漲幅可能時點及幅度等,其後帶出該公司於同日至27日之衛生紙促銷方案,並宣稱其將繼續維持衛生紙低價策略。前後對照,大潤發公司先行以上游大廠衛生紙確定漲價之未經證實訊息,再說明促銷方案,試圖趁機拉抬消費者青睞促銷方案之意圖甚明。
公平會表示,大潤發公司的新聞訊息內文所稱「叫得出名字」的品牌衛生紙、「漲幅還不是1%、3%而已,而是高達10%至30%間」、「調漲時間點最快落在3月中旬,最慢4月前必漲」等語,惟上游衛生紙製造商均未與大潤發公司完成價格協商,所稱之確定調漲時點、調漲幅度區間均未有所憑,大潤發公司自始無法提供確定漲幅3成之佐證資料以實其說,經比對大潤發公司與上游衛生紙供應業者所提事證,該公司以誤導消費者之不實訊息進行促銷行為,至臻明確。
公平會進一步說明,依據業界交易習慣,過年後為衛生紙銷售淡季,本次造成搶購風潮實有別以往,大潤發公司以發布上游製造商確定漲價之未經證實訊息作為促銷手段,破壞正常競爭機制,尤其自大潤發公司發布訊息後造成搶購,同業證稱市場需求突增數倍,數日內引發市場突發性衛生紙市場供需失衡,通路業者為此亦緊急採用預購措施,並接獲大量客訴等,均為交易成本之增加;加以在市場需求突然增加之際,因存貨周轉未能及時,亦造成上游衛生紙製造商生產成本增加。既而,消費者因正常消費行為受到干擾,亦耗費時間、交通費用等成本。此舉造成製造商、競爭同業及消費者所衍生出額外成本的增加或不利益,實為嚴重影響交易秩序之行為。

公平會最後表示,大潤發公司以誤導消費大眾之衛生紙漲價訊息,進行不實促銷,導致衛生紙市場突發性供需失調之異常現象,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行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故予以處分。至於衛生紙製造業者擬調價是否涉有不法聯合行為,公平會刻正續行調查中。
資料來源:https://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26&docid=1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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