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1日 星期四

(著作權)選擇用社群媒體解決著作權爭議的優點與缺點

選擇用社群媒體發文解決著作權爭議的現象日益普遍,
不過還沒有看到這方面的相關討論。

創作者覺得自己的作品被抄襲了,
可以在社群媒體上發文指稱某某人抄襲我的作品嗎?

原則:可以,因為言論自由。
1.但要注意:「查證未盡周全」可能衍生自己惹上「妨害名譽」官司。
2.再來要注意的是:
「抄襲」在法律上的定義是「對方有(合理可能)接觸」和兩造作品「 實質近似」。所謂的「實質近似」是一個不確定的概念。
3.而且,對方在沒有接觸的情況下,雖然實質近似,但也可能是「獨立創作」。
4.對方也有可能構成「合理使用」,而所謂的「合理使用」也是一個不確定的概念。

優點:

所有的人都可以知道這件事情,可能會網路炎上、媒體報導。

缺點:

1.創作者容易忽略自己真正想要的目的是什麼?

讓大家同理自己?
讓大家批判對方?
這些可能可以獲得感情上的滿足。

但是:
希望對方下架?(最好是全面下架)
希望對方賠償?(令人滿意的金額)
希望對方道歉?(令人滿意的內容)

透過社群媒體而不透過法律訴訟,可以達到這些目的嗎?
可能不是那麼容易。

2.其他的缺點還有:提前公開自己手上的籌碼和主張,讓對方可以提前準備。

3.如果發文不慎的話,可能會使自己先陷入官司(ex妨害名譽)。

4.網路民意如流水, 不一定全世界都會跟你站在同一邊。
最後也有可能演變成公關危機。

選擇用社群媒體解決著作權爭議的優點雖然是能夠讓大家都知道這件事情。但是:

這會讓創作者的銷售量提高嗎?
會讓對方願意全面下架嗎?
會讓對方願意用合理的金額賠償嗎?
會讓對方願意用令人滿意的方式道歉嗎?

對於網路使用者而言,是眾多抄襲案件當中的一件。
對於創作者而言,網路炎上究竟能為創作者帶來什麼實質好處?

創作者可能覺得談錢有失道德高度,
BUT可以拿到合理的賠償金額,
等於多接了好幾個案子,
這正是法律保障創作者的權利。

創作者在按下enter鍵發文之前真的應該要思考一下:
我究竟想要達到什麼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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