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7日 星期四

林佳瑩律師|編劇應該知道的法律知識 (一)法律,讓專業的來

林佳瑩律師|編劇應該知道的法律知識 (一)法律,讓專業的來

影視作品的完成須要倚靠眾人合作才能完成,其中最重要的起始環節莫過於「故事的發想」以及「劇本的形成」。劇本的功能在於讓所有影視作品的參與者(從投資者、導演到演員等人)能夠有所依循,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存在,可以說是扮演了從「文字」到「影像」的靈媒角色。

隨著台劇復興的浪潮以及創作者權利意識的提高,劇本的法律爭議在這幾年逐漸浮上台面,有些甚至進入到法院訴訟程序。

編劇常面臨到的法律問題不外乎:沒有拿到劇本酬勞該怎麼辦?著作權會共享嗎?著作權為什麼不在我身上?製作公司為什麼更換編劇?我要如何退場?作品為什麼最後沒有寫上我的名字?製作公司可以拿我的作品去提案或銷售版權嗎?

編劇們常問:「我該怎麼辦?」
但我的建議會是:編劇與其問「我該怎麼辦?」,不如問「我想要什麼?」

當你心中已經就具體個案浮現「我該怎麼辦?」的疑問時,建議大家諮詢律師。如果只是把問題放在自己心中的小劇場,那麼問題永遠不會獲得解決。

先確定自己的目標之後(我想要什麼?),律師才能依據相關的合約和證據評估是否能做得到。如果依據目前的狀況做不到,那麼「未來我應該要採取什麼行動以避免類似的狀況再度發生?」

解決眼前的問題、預防未來的爭議,是律師能夠幫助大家做的事。

另外,當爭議發生的時候,解決方案也絕對不是只有「法院訴訟」一途。透過「協商」找出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方案,也是達成圓滿的一種方法。而要如何進行協商?這就必須評估「你的目標是什麼?」「你手上的籌碼有什麼?」「哪些地方可以堅持?」「哪些地方可以退讓?」「哪些地方可以交換?」。「協商」是一個give-and-take的過程,必須結合法律的專業評估才能幫助你作出決定。

編劇須要了解的是:法律和合約的語言是另一個世界。編劇應該要對於著作權有一些基本的了解,但是當爭議真的發生的時候,交給法律專業才是有效率的作法,因為寶貴的時間應該要留給劇本創作。

各位讀到這裡,可能會覺得「怎麼還沒有學習到任何法律知識?」。請各位先不要翻桌😆,因為,上面所說的,是我認為「比具備法律知識更重要的事」。不只是初入門的編劇應該知道、資深的編劇應該知道。如果未來有機會成為能夠拍攝自己劇本的導演、製作人,更應該知道「諮詢律師」的重要性。

先掌握住這個重點之後,在接下來的幾次課程,我會針對編劇的疑問分享相關的法律案例,敬請準時收看:

林佳瑩律師|編劇應該知道的法律知識(一)法律,讓專業的來

林佳瑩律師|編劇應該知道的法律知識(二)簽署「好」書面合約

林佳瑩律師|編劇應該知道的法律知識(三)誰是劇本的權利人?

林佳瑩律師|編劇應該知道的法律知識(四) 轉讓?授權?獨家?專屬?不能傻傻分不清楚

林佳瑩律師|編劇應該知道的法律知識(五)什麼是侵害姓名表示權(署名權)和禁止不當修改權?

林佳瑩律師|編劇應該知道的法律知識(六)分手如何快樂?談影視製作公司與編劇的終止合作

林佳瑩律師|編劇應該知道的法律知識(七)從好萊塢觀點談權利鍊(chain of title)、權利清理(clearance)、劇本清理(script clearance)

各位也可以先把延伸閱讀追起來。

【延伸閱讀】
林佳瑩律師、張志朋律師|娛樂法-影視音樂IP與合約爭議
http://www.tmdclaw.com.tw/news2_page.php?i=46

林佳瑩律師|著作權訴訟贏的策略
http://www.tmdclaw.com.tw/news2_page.php?i=41

林佳瑩律師部落格|「娛樂法」、「影視法律專論」與「著作權」專區
https://ipcase.blogspot.com/

【免責聲明】本文章僅為概論,不代表恒達法律事務所或律師對於個案的法律意見。如有個案爭議,建議尋求專業律師提供具體建議。

*本文授權「台灣故事島」刊登。

updated 202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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