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湯豪 帥到分手
黃乙真 帥到分手
「北檢分案後,比對2首歌曲的曲風、歌詞及旋律,認為 #2首歌只有帥到分手這4字相同,#相對應的旋律相差了1個音符,且黃乙真該曲歌詞是 #質疑「帥到分手」,而 #非剽竊他曲偽裝成自己的創作,認定該曲不構成侵權,今年4月予以不起訴。
環球音樂則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認為黃乙真被控侵權的歌曲,屬於具有高度創意的「#諧謔仿作」,#不應以刑事責任相繩,認定違反著作權的罪證不足,駁回再議而確定。」
追伸:
本案因為是一個刑事案件,而且沒有去法院,因此,是不是構成合理使用,是不是構成parody,沒有來自法院的最終判斷。
#恒達法律事務所
#智慧財產權律師
#著作權律師
#智財律師
#娛樂法
#音樂法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