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0日 星期三

(商標)「SmartCityGPT」:智慧局發出核駁理由先行通知書,認為「SmartCityGPT」意思是「利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打造智慧程式」,指定使用於「電腦軟體」,可能不具識別性。



#SmartCityGPT
#商標 #識別性

我們來看看關於GPT的台灣商標申請案,
感動捏,有人提出申請。

但智慧局發出核駁理由先行通知書,
認為「SmartCityGPT」意思是「利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打造智慧程式」,
指定使用於「電腦軟體」,可能不具識別性。

讓我們來期待一下,
最後到底是會准?還是不會准呢?

難得我們有GPT相關的商標申請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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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CityGPT】
智慧局(112)慧商20872字第11290946350號核駁理由先行通知書
https://ipcase.blogspot.com/2024/03/smartcitygptsmartcitygp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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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25日

發文字號:(112)慧商20872字第11290946350號
 
主旨:第112018783號「SmartCityGPT」商標註冊申請案,經初步審查,其核駁理由如說明一,請於文到次日起1個月內提出意見書,逾期本案將依法核駁,請查照。

說明:

一、 商標法第18條第2項規定,商標識別性,指足以使商品或服務之相關消費者認識為指示商品或服務來源,並得與他人之商品或服務相區別者,又商標「僅由描述所指定商品或服務之品質、用途、原料、產地或相關特性之說明所構成者」;商標「僅由其他不具識別性之標識所構成者」,不得註冊,復為商標法第29條第1項第1、3款所明定。

本件商標圖樣係僅由單純外文「SmartCityGPT」所構成,「SmartCityGPT」傳達「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打造智慧城市」之意涵

經查「SMART CITY」中譯為智慧城市,是把新一代資訊科技充分運用在城市的各行各業之中的基於知識社會下一代創新(創新2.0)的城市資訊化高階形態。關於智慧城市的具體定義比較廣泛,目前在國際上被廣泛認同的定義是,智慧城市是新一代資訊科技支撐、知識社會下一代創新(創新2.0)環境下的城市形態,強調智慧城市不僅是物聯網、雲端運算等新一代資訊科技的應用,更重要的是通過面向知識社會的創新2.0的方法論應用,構建用戶創新、開放創新、大眾創新、協同創新為特徵的城市可持續創新生態。智慧城市透過在人力和社會資本,以及在交通和資訊通訊基礎設定上的投資來推動可持續經濟增長和高生活品質,並透過參與式管理對以上之資源及自然資源進行科學的管理,為目前流行習見之新概念流行用語;

「GPT」指「Generative pre-trained transformer」縮略語,中譯為「生成型預訓練變換模型」,為一種人工智慧語言模型,能使用深度學習技術讓它學習字詞之間的關聯,以此進行超參數微調以完成各種自然語言處理任務,例如文字生成、代碼生成、文字問答、圖像生成等。

是以「SmartCityGPT」作為商標圖樣,指定使用於「電腦軟體;行動電話應用程式;可下載之電腦應用軟體;可下載之電腦遊戲軟體;使用區塊鏈技術管理加密資產交易之可下載電腦軟體;記錄或可下載之電腦軟體平台;軟體開發工具;資訊安全軟體;智慧家庭中心;交通工具駕駛操控用模擬器;可下載的虛擬商品影像檔案;可下載的虛擬商品軟體;可下載之影像檔案;監控器;交通工具用導航裝置;電子防盜設備;交通工具自動駕駛儀器;用於協助和接待之具有溝通和學習功能的人形機器人;穿戴式電子裝置」商品、「廣告;建立電腦資訊系統資料庫;網路廣告看板租賃;汽車零件配備零售批發;電腦軟體零售批發」、「車輛運輸;公共汽車運輸;乘客運輸;觀光旅遊的運輸服務;共乘服務;交通工具租賃」、「籌辦教育或娛樂競賽;安排及舉行會議;籌辦文化或教育目的之展覽;舉辦娛樂運動及文化活動;休閒育樂活動規劃」、「電腦動畫設計;數位化地圖製作;電腦程式設計;電腦軟體更新;電腦軟體維護;電腦軟體租賃;電腦軟體諮詢;提供線上不可下載電腦軟體之暫時使用服務;資訊技術(IT)支援服務(軟體故障排除);軟體即服務(SaaS);平台即服務(PaaS);雲端運算;電腦平台的開發;數位轉型技術諮詢服務;提供線上不可下載之地圖;資料處理的軟體工程服務;電腦硬體研究;電腦軟體研究;人工智慧技術領域研究」等服務,傳達予消費者僅為以人工智慧語言模型打造智慧城市之概念,為所指定商品或服務之品質、用途或相關特性之說明,或為其他不具識別性之標識,不足以使相關消費者認識其為指示及區別來源的標識,並得藉以與他人之商品或服務相區別,為不具識別性之標識,應有前揭法條規定之情事。

二、 貴公司於意見書中可為下列之說明:
(一) 本件商標如何使用或實際使用之態樣。
(二) 非商品/服務說明之具體事證。
(三) 已取得識別性之證據。(例如該商標商品之銷售或服務之提供,廣告數量,廣告業者或傳播業者出具之促銷證明,各國註冊之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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