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5日 星期日

(著作權 原創性 合理使用) 重製他人文章據以對其提出公然侮辱告訴,是合理使用行為。

智慧財產法院108年度民著訴字第67號民事判決(2019.8.6)
                 
四、本件爭點如下(參本院卷第71頁): (一)原告105年8月6日上午9時50分許以暱稱「Sean Liu」於其    個人臉書上發表如告證二所示之貼文(下稱系爭著作),    是否具有原創性而受著作權法保護? (二)承上,如系爭著作受著作權法保護,則被告將系爭著作提    供司法機關做為證據使用,是否具侵害著作權之故意?被    告之行為是否構成合理使用? 、得心證之理由: (一)按專為司法程序使用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他人    之著作。著作權法第45條定有明文。考其立法理由,係以    著作權法固以保護著作人著作權益為目的,惟司法程序中    ,為求裁判之正確,對於為司法程序使用之必要,在合理    範圍內,應容許得重製他人著作,爰參考西德著作權法第    45條、日本著作權法第42條及韓國著作權法第22條之立法    例,規定如上。 (二)查原告於105年8月6日上午9時50分許在其桃園市○○區○    ○路000號7樓住處,上網至其個人公開臉書,以暱稱「    Sean Liu」發表如告證二所示之貼文,嗣被告將該貼文予    以截圖,據以對原告提起妨害名譽之刑事告訴,該案經新    北地檢署檢察官提起公訴,嗣迭經新北地院判處原告犯公    然侮辱罪刑、臺灣高等法院撤銷改判無罪確定等情,為兩    造所不爭執,且有告證二貼文、新北地檢署檢察官106 年    度偵字第4039號起訴書、新北地院106年度易字第517號判    決、臺灣高等法院106 年度上易字第2374號判決等件在卷    可稽(參新北地院卷告證二、四至六),堪先認定屬實。 (三)按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    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1 款定有明文。所謂創作,即具「    原創性」之人類精神上創作,包含「原始性」及「創作性    」之概念。所謂原始性,係指著作人未抄襲他人著作,而    獨立完成創作(最高法院90年度台上字第2945號刑事判決    參照)。創作性,則指創作至少具有少量創意,且足以表    現作者之個性或獨特性。又著作權所要求之原創性,僅須    獨立創作,而非重製或改作他人之著作者即屬之,至其創    作內容縱與他人著作雷同或相似,仍不影響原創性之認定    ,同受著作權法之保障,與專利之新穎性要件有別(最高    法院89年度台上字第2787號判決參照)。又語文著作,包    括詩、詞、散文、小說、劇本、學術論述、演講及其他之    語文著作(著作權法第5條第1 項各款著作內容例示第2點    第1 款規定參照)。本件告證二所示貼文係由原告獨立完    成創作,未抄襲他人著作,觀其內容則係在描述「等待沼    氣發電廠環評的空檔時期,來到這家公司幫經營者解決土    地疑難雜症的時期中,清楚發現這家公司簡直病入膏肓似    乎快無可救藥了……先說員工的私德,經營者的吳姓男司    機竟然是個”雙性戀”的變態者,看他喜歡窩在女性同仁    身邊一副娘泡樣,想必是個開後庭0 號,而經營者至今仍    渾然未覺…」,其表達方式,整體觀之足以表現作者之個    性及獨特性,具有原創性,為著作權法所保護之語文著作    (下稱系爭著作)。 (四)按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    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    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刑事訴訟法第    154條第2項、第228、232條分別定有明文。查被告重製系    爭著作之目的係為引以為證而提出刑事告訴,亦即係專為    司法程序使用,其目的洵屬正當,且被告係以原告之系爭    著作內容涉及對被告犯公然侮辱罪為由提出告訴,自然須    提出證據以實其說,俾偵查機關查核有無犯罪嫌疑,以決    定是否發動偵查作為,故被告重製系爭著作確有其必要,    且系爭著作之內容不多,僅需1 張A4紙即可完全列印重製    ,從而被告以列印1 張A4紙之方式提出於偵查機關,實屬    在合理範圍內,且卷內並無事證顯示被告有將之另做其他    用途,顯見被告前述行為係專為司法程序使用。準此,依    前揭規定及說明,被告重製系爭著作於刑事告訴狀上,引    為證據而向偵查機關對原告提出告訴之行為,固係未經原    告同意而重製系爭著作,惟其係專為司法程序使用,且未    逾越司法程序使用之必要性或合理範圍,故被告重製原告    系爭著作,構成著作權法第45條之合理使用,而無侵害原    告著作權可言。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法 官 蕭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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