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1日 星期一

林佳瑩律師、林姿妤律師|談「刻在我心底的名字」歌曲著作權抄襲爭議

背景說明

日前由歌手盧廣仲演唱的電影主題曲「刻在我心底的名字」,榮獲第57屆金馬獎最佳原創電影歌曲及第32屆金曲獎年度歌曲獎後,遭資深藝人吳宗憲質疑抄襲西洋老歌「Reality」,部分網友則指出該歌曲與2019年中國鋼琴曲「自由が丘」也很相似,另也有網友提到2015年日文福音歌曲「主は我らの太陽」與「刻在我心底的名字」的旋律更為相近,引起各方熱議(註1)。

有網友詢問「Reality」歌曲的原唱者Richard Sanderson是否有覺得遭抄襲的疑慮,Richard Sanderson則表示「I listened to the song, apart from 2 lines of the chorus where there is a little resemblance, I cannot say there is any plagiarism, it's a very nice song.」(翻譯:我聽了那首歌曲,除了副歌中有二句有點相似外,我不能肯定的說有抄襲的疑慮,這是一首很棒的歌曲。)(註2

而「自由丘」的作者JINBAO則回應:「關於刻在我心底的名字我也聽過了,前面確實挺像。不過在流行歌曲裡,有幾句像也是存在的,和聲進行一樣也是很正常的事情。當然也不排除作者聽過我的這首作品。我個人不是特別在意。專心做自己的事就好。謝謝大家。」(註3

「刻在我心底的名字」三位詞曲創作者中的謝佳旺,也於臉書發表聲明,強調「刻在我心底的名字」為原創歌曲,絕無任何抄襲。(註4

透過這個案例,我們想討論二個問題:「誰可以對誰主張侵害著作權?」「抄襲如何認定?誰說了算?」


誰可以對誰主張侵害著作權?

當「刻在我心底的名字」歌曲抄襲爭議越演越烈的時候,不禁讓人思考,究竟「誰」才可以對「誰」主張著作權的侵害?

熱心網友主動聯繫「Reality」歌曲的原唱者Richard Sanderson,詢問是否認為有抄襲疑慮,然而,實際上擁有「Reality」歌曲詞曲著作權的人,並不是原唱者Richard Sanderson,而比較可能會是來自於法國的詞曲創作人Vladimir Cosma(註5)。

所以,假使「刻在我心底的名字」歌曲真的有抄襲「Reality」的疑慮,Richard Sanderson在法律上恐怕也無法站出來主張該歌曲的詞曲著作權遭受侵害。同樣的道理,當在討論誰侵害著作權時,在法律上比較需要負責的可能是該曲的三位創作者,而不是盧廣仲(註6)。


抄襲如何認定?誰說的算?

台灣的法院在認定是否有「抄襲」時,通常會以被控抄襲者是否有「接觸」先前著作,以及二著作間是否「實質近似」進行判斷。

接觸?

具體來說,對於被控抄襲者是否有「接觸」先前著作的認定,原則上是以有無「合理機會接觸」來判斷。以本次爭議為例,主張有抄襲的人可能會提出「Reality」是一首著名的老歌,在網路上流傳已久所以被控抄襲者有合理機會接觸「Reality」;另一方面,被控抄襲者當然也可以主張縱然「Reality」在網路上流傳,但也不一定每個人都會聽過。

而「刻在我心底的名字」的詞曲創作者謝佳旺也出面否認在創作前曾聽過「自由が丘」,並表示「刻在我心底的名字」最初的樣本其實是在20193月就已經完成,早於「自由が丘」20201229日在Youtube平台上發布的時間,所以他不可能接觸過「自由が丘」這首歌。而「自由が丘」的作者JINBAO也回應:「在流行歌曲裡,有幾句像也是存在的,和聲進行一樣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因此在流行音樂裡出現幾句類似的旋律,也不排除是獨立創作的巧合。

實質近似?

另一方面,在「實質近似」的要件判斷上,法院通常會交互比對二著作間的「質」與「量」,並委由專業鑑定人透過曲譜來分析曲目間的調性、節奏與旋律等。如果相似的地方很多,很可能就會被認為在「量」上構成實質近似。而如果相似的地方不多但卻是最重要的那幾句,也很有可能在「質」上被認為構成實質近似。

在知名歌手藍又時控告王心如抄襲歌曲的一審刑事判決中,檢察官與法官參考專業鑑定人的意見,均認定二首歌曲相似度達到90%以上,構成「實質近似」的要件,但因為沒有相關證據足以證明王心如有合理接觸藍又時歌曲的機會,因此一審法院判決被告無罪。不過,本案上訴至二審後,二審法院認為,因為藍又時所創作的歌曲,曾於校園公開發表,並廣為公開傳唱,因此認定王心如有合理接觸該歌曲的機會而構成抄襲(註7)。由這個案例可以知道,音樂抄襲與否的認定,在實務上並非易事。

結論

台灣的著作權法對於著作權侵害的刑事告訴,原則上是採取「告訴乃論」,必須要著作權人有追究的意思才有可能成案(除非涉及「光碟」)。因此,在「刻在我心底的名字」歌曲抄襲的爭議裡,原則上還是「Reality」、「自由が丘」或「主は我らの太陽」歌曲的詞曲權利人才比較能對「刻在我心底的名字」的創作者主張權利。而抄襲與否的認定,在進入法院審理之前,在證據無法說話、音樂鑑定專家無法表示意見的時候,恐怕也難以有所定論,建議要指控他人抄襲還是要謹慎再謹慎。

1

《刻在》爆抄襲大陸鋼琴曲!PTT挖出「鐵證對比」網怒戰:一模一樣,ETtoday星光雲,2021829日,https://star.ettoday.net/news/2066941#ixzz77pgipS6D

挖不停!「刻在」再被爆抄襲這首歌 網諷:抄襲你的抄襲,噓!星聞,2021830日,https://stars.udn.com/star/story/10092/5708582

2

《刻在》遭控抄襲!西洋老歌原唱聽完說話了,NOWnews今日新聞,202191日,https://www.nownews.com/news/5370287

3

《刻在》除了老歌又爆抄襲大陸鋼琴曲 網掀論戰作者說話了,中時新聞網,2021829日,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829001315-260404?chdtv

4

謝佳旺臉書聲明,https://www.facebook.com/keon.chia.5/posts/10165549363605324

5

Reality」歌曲之維基百科,

https://en.wikipedia.org/wiki/Reality_(Richard_Sanderson_song)

6:歌手盧廣仲在演唱「刻在我心底的名字」一曲時,客觀上涉及「公開演出」的行為,但倘若其主觀上不知道「刻在我心底的名字」有抄襲其他歌曲的問題,則沒有侵害著作權的故意或過失。音樂製作公司/唱片公司客觀上雖然也有重製、公開傳輸、散布、發行等行為,但主觀上也可能不具備侵權的故意或過失。

6:詳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0年度智訴字第10號刑事判決(2012.10.26)、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1年度刑智上訴字第8 號刑事判決(2021.09.122)。判決摘要:https://ipcase.blogspot.com/2021/05/v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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