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樣(Sampling)的著作權問題涉及相當複雜的法律議題。
取樣是指從某一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如詞曲或錄音)中擷取片段,並將其用於另一作品中,通常會經過一些修改或變形。以下是取樣在著作權方面的相關規範:
取樣涉及的主要著作權問題:
1.音樂的著作權:
(1)詞曲(音樂)著作權
(2)錄音著作權:
如果你同時使用詞曲和錄音,你需要分別獲詞曲創作者(或音樂版權公司)及唱片公司的授權。
2.授權:
(1)詞曲的重製(機械或同步)授權(Mechanical or Sync License):若使用了原音樂的歌詞或旋律,需要詞曲創作者(或音樂版權公司)處獲得授權。
(2)錄音母帶使用授權(Master Use License):若使用了特定的錄音,需要從錄音的著作權人(通常是唱片公司)獲得授權。
3.衍生著作:
基於取樣製作的作品可能構成衍生著作。 若有第三人要使用取樣後的作品,需要取得原作品及被取樣作品的雙重授權。
4.合理使用(Fair Use,適用於美國):
某些情況下,藝術家可能主張取樣屬於合理使用,即轉化性地使用了受保護的素材。
法院將考量以下因素:
• 使用目的與性質(是否具有轉化性?是否屬於非商業用途?)。
• 使用的數量(取樣片段是否過多?)。
• 對市場的影響(新作品是否與原作形成市場競爭?)。
轉化性使用(大幅改變原作)在某些案例中可以成立為抗辯,但商業用途通常仍需取得授權。
5.微量使用(De Minimis Use,適用於美國):
有些人認為極短的取樣屬於微量使用,也就是說其使用量過小,無法構成侵權。
然而,美國法院在Bridgeport Music, Inc. v. Dimension Films(2005年)案中裁定,即使是非常短的取樣也可能需要授權。
6.著作人格權:
(1)姓名表示權:在某些國家(如歐盟),創作者享有人格權,即便取樣獲得授權,仍必須給予原作者適當的署名。
(2)不當變更禁止權:此外,一些原創者也對其作品被如何再利用有所關切,特別是如果再利用涉及爭議性內容時。
7.法律建議
由於取樣具有訴訟風險,而且被取樣的原作者具有較高的協商地位,因此建議擬進行取樣的創作者:
(1)事前權利清理(Clearance):在取樣前,應向相關著作權人取得授權,以避免侵權訴訟。
(2)使用合法的取樣素材包:許多藝術家使用預先授權的音樂素材庫,這些素材包的授權通常允許合法使用而無需進一步授權。
若未經授權進行取樣,即便數量不大,仍有可能遭遇民刑事訴訟或下架命令。 即使透過協商,結果可能是喪失100%的著作權或是分潤。
總而言之,從美國的角度觀察,取樣通常需要取得原作者授權,尤其是在商業用途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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