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Lalu(拉魯)為邵族傳統信仰、精神文明之核心,其不僅指涉有形之地理範圍—日月潭中之拉魯島,也象徵邵族傳統信仰上最高祖靈之居住地,本身有特殊之神聖意涵與相傳之傳說,是邵族諸多慣習、禁忌、祭儀之中心。邵族人相信,最高祖靈居住在Lalu(拉魯)的大茄苳樹下,而負責邵族祖靈祭儀的Shinshii(女祭司)在正式學巫之前,都必須在農曆3月初的播種祭期間前往Lalu(拉魯)求得最高祖靈的認可,若得最高祖靈同意,則祖靈會以不同方示顯召求巫之人,才可獲得擔任女祭司之最終資格。
對於邵族人而言,Lalu(拉魯)具有複雜的文化意義,無法以單純之地名簡約描述,是邵族精神文明、信仰、神話、祭儀、傳統組織之文化總集,有豐富的多義性。在表述上,可能以一具體之空間型態展現,也可能透過口傳敘事以傳說、神話之方式展現,在信仰行為中,也會藉由祭儀、禁忌之遵守等形式顯露於外。在邵族人心中是生命終結後回歸之處,是邵族人祖靈信仰之起源。Lalu(拉魯)因其神聖性,亦成為邵語的字根,結合其它文字組合為具有信仰、連結邵族人精神層面之相關語彙。
Lalu(拉魯)複雜而多元之文化意義與表現,符合「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第3條所謂之原住民族其他文化成果之表達。「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辦法」第2條第10項就其它文化成果表達,於制定理由中即說明涵蓋原住民族之民間傳說、巫術、以書寫或口述語文形式呈現之精神文明,包含各種文學形式之表現,故事敘事、寓言認定、史詩、神話、夢境之智慧創作。Lalu(拉魯)即符合上述定義,為邵族之一複合性、跨類型之傳統智慧創作。
智慧創作名稱
Lalu 祖靈信仰及文化意義
公告資訊
(一) 申請案號:1050425000001
(二) 申請日期:2016-04-25
(三) 證書號數:邵 ADEIJ000084
(四) 2022-12-07
種類
宗教祭儀,歌曲,雕塑,民俗技藝,其他文化成果表達
申請人
※共一個族或一個部落
(一) 族或部落:邵族 / Thao(Thau)
(二) 代表人:毛隆昌 / Panu Pakamumu
(三) 地址:555南投縣魚池鄉日月村義勇街62號 /
(四) 聯絡電話:049-2850036 0932-964-162
(五) 傳真:049-2850351
(六) 電子郵件:mita.thao@msa.hinet.net
智慧創作說明
1.【符合認定標準辦法規定之特徵、範圍】
Lalu(拉魯)是邵族精神文明、信仰、神話、祭儀、傳統組織的文化總集,有高度的多義性。
Lalu(拉魯)可藉表現於具體的空間型態上,例如座落潭中的 Lalu(拉魯),是邵族祖靈信仰母體之具體象徵,對邵族人具有神聖性。同理,Lalu(拉魯)也是邵族 Shishii(女祭司)的求巫聖地,以及舊部落與其族群主權象徵所賴以表現之重要客體。
Lalu(拉魯)除可藉由具體空間型態表現,亦可表現為與邵族精神文明連結的抽象文化內容,包括世代相傳之神話傳說、外顯的信仰表現(祭儀、禁忌),與對傳統慣習的遵循,以及具有神聖性之邵語字根(包括與其他文字組合為具有信仰、連結邵族人精神層面相關語彙)。
Lalu(拉魯)為邵族文化內涵的精髓,其外顯之表現,不限於特定地理範疇、信仰行為、宗教祭儀、口述傳說、民俗技藝、語言表達,亦可表現於邵族人之生活日常、行為準則、價值判斷。
Lalu(拉魯)除可藉由具體空間型態表現,亦可表現為與邵族精神文明連結的抽象文化內容,包括世代相傳之神話傳說、外顯的信仰表現(祭儀、禁忌),與對傳統慣習的遵循,以及具有神聖性之邵語字根(包括與其他文字組合為具有信仰、連結邵族人精神層面相關語彙)。
Lalu(拉魯)為邵族文化內涵的精髓,其外顯之表現,不限於特定地理範疇、信仰行為、宗教祭儀、口述傳說、民俗技藝、語言表達,亦可表現於邵族人之生活日常、行為準則、價值判斷。
Lalu(拉魯)為邵族所集體創作、發展、並世代相傳,是具有高度的複合性、跨類型性的文化表達成果,至今仍不斷對應邵族的生活空間與文化變遷,傳承、演繹與發展,屬於《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第3條所指涉之「其他文化成果表達」。
2.【歷史意義,現存利用方式與未來發展】
2.【歷史意義,現存利用方式與未來發展】
一、歷史意義
Lalu(拉魯)是一具有高度多義性、內容豐富多元,世代相傳之文化內容,表現在特定時空條件下具體呈現之精神文明、信仰、神話傳說、祭儀、傳統慣習等文化內容中,可謂邵族精神文明之總集。
(一) 表現於具體的空間型態
Lalu(拉魯)對邵族人具有神聖性,不但是許多邵族傳說的背景與起源,更是邵族祖靈信仰母體之具體象徵,其表現於具體的空間型態,以下列四項最具代表性:
1. 表現為邵族最高祖靈之居住地
邵族的祖靈共有5位,其中最高祖靈居住在 Lalu(拉魯)。 邵族人相信,最高祖靈居住在 Lalu(拉魯)的大茄苳樹下。
依據1958年人類學學者唐美君之紀載:
(一) 表現於具體的空間型態
Lalu(拉魯)對邵族人具有神聖性,不但是許多邵族傳說的背景與起源,更是邵族祖靈信仰母體之具體象徵,其表現於具體的空間型態,以下列四項最具代表性:
1. 表現為邵族最高祖靈之居住地
邵族的祖靈共有5位,其中最高祖靈居住在 Lalu(拉魯)。 邵族人相信,最高祖靈居住在 Lalu(拉魯)的大茄苳樹下。
依據1958年人類學學者唐美君之紀載:
「據巫師毛陳阿卻的報告,邵族祖靈共有5位,她並稱:『我們的祖靈保護社眾平安,使稻作豐收,丁口繁增在「作向」(祭祀)時求他們駕臨接受奉獻。我們的祖靈共有五位……』、『他住在海(日月潭)中的珠仔嶼(光華島)的大茄苳樹下,亦是我們做 Shinshii(女祭司)的祖師……』」。
2. 表現為邵族 Shishii(女祭司)的求巫聖地
負責邵族祖靈祭儀的 Shinshii(女祭司)在正式習巫前,皆必須在農曆3月初的播種祭期間,前往 Lalu(拉魯)求得最高祖靈的認可。若得最高祖靈同意,求巫之人會得到最高祖靈示顯異象表為允諾,如此才可獲得擔任Shinshii(女祭司)之職務資格。
依據邵族耆老石阿松之口述記錄述:「所以今天若是有人要學做先生媽,大家會陪著去 Lalu(拉魯)……」;學者唐美君亦紀載:「……學做 Shinshii(女祭司)的人都要從他傳得法術。『學作巫師必先從師,向師送禮一份,其師先帶徒弟至珠仔嶼(Lalu)祈告最高祖靈,求其允收為徒』」
3. 表現為舊部落
Lalu(拉魯)是邵族舊部落之所在地。依據郁永河所著〈番境補遺〉(1697):「水沙廉雖在山中,實輸貢賦,其地四面高山,中為大湖,湖中復起一山,蕃人聚居山下,非舟莫即,番社形勝無出其右。」,邵族指涉 Lalu(拉魯)為其主要生活場域,已經超過300年的歷史。
又如藍鼎元所著《東徵集(卷六)》〈紀水沙連〉(1721):「……水沙連嶼在深潭之中,小山如贅疣,浮游水面。其水四周大山,山外溪流包絡,自山口入,匯為潭。潭廣八、九里,環可二、三十里,中間突起一嶼,山青水綠,四顧蒼茫,竹樹參差,雲飛鳥語;古稱蓬瀛,不是過也。番繞嶼為屋以居,極稠密,獨虛其中為山頭,如人露頂然。頂寬平,甚可愛。詢其虛中之故,老番言自昔禁忌,相傳山頂為屋,則社有火災,是以不敢。……嶼無田,岸多蔓草,番取竹木結為桴,架水上,藉草承土以耕,遂種禾稻,謂之浮田。水深魚肥,且繁多,番不用罾罟,駕蟒甲,挾弓矢射之,須臾盈筐。……」、皇親職貢圖選(1751):「水沙漣及巴老遠、沙里興等36社,俱於康熙、雍正年間歸化。其它有一大湖,湖中一山聳峙;番人居其上,石屋相連。」其中紀錄 Lalu(拉魯)是邵族先人以之為中心所開展之生活與經濟活動態樣,包含以石材築屋繞嶼綿密居住、以竹木結桴置於潭面種植作物、製作並駕駛獨木舟往返潭邊、以弓箭獵漁等。同時,亦可確知當時邵族社群人丁興旺,且已有相傳之禁忌。
依鄧傳安所著之〈遊水里社記〉(1823):「鹿洲所云:番黎繞嶼為屋以居,架竹木水上藉草承土為浮田以耕者,「府志」亦載之,今皆不見;但見庋木水中,傍嶼結寮為倉,以方箱貯稻而已。」可知,到了19世紀初,邵族祖先圍繞 Lalu(拉魯)的生活方式、利用型態雖然產生變化,但仍以其周圍作為主要生活領域並築倉貯糧。耆老石阿松口述記錄亦驗證了此一轉變。
緣1934年日本政府於日月潭興建水庫,潭面水位上升,導致邵族人於湖畔低地之聚落與耕地盡遭淹沒,邵族人被迫自 Lalu(拉魯)舊部落遷移至日月潭周圍的Barawbaw(現今伊達邵)迄今。
4. 表現為族群主權之象徵
對應生活空間與歷史條件變化,Lalu(拉魯)在近代也被演繹為邵族藉以彰顯社群、部落主權之象徵,是邵族人捍衛原住民族傳統領域成功之第一役。
在 Lalu(拉魯)作為最高祖靈之居住地正名前,其名「Lalu(拉魯)」並不為族人以外之人熟知。Lalu(拉魯)作為最高祖靈之居住地,過去被稱作「珠嶼」、「珠子山」。清治末期,漢人據於其上耕田、種茶。
日治時期,作為最高祖靈之居住地之 Lalu(拉魯),在天皇御下成為「中之島」、「玉島」。為祈求日月潭水力發電設施工事順利,日本政府並於其上興建玉島神社奉祀神祈。
國民政府來台後,復將「玉島」改稱「光華島」,並將其上的神社拆除,築月老廟、砌六角亭,並以龍柏點綴。
1998年8月,南投縣政府以尋求邵族定位為由,於日月潭觀光季系列活動舉辦五場次邵族文化座談會,縣長彭百顯明確表示,應儘速成立「正名」推動小組,為邵族、為其祖居地光華島(Lalu、拉魯)及德化社(日月村,現今伊達邵)正名。而與會族人亦透過座談會表達其訴求。
Lalu(拉魯)作為最高祖靈之居住地於邵族之重要性,可自爾後成立之邵族文化發展協會首要任務「邵族正名運動」實施內容-並列「邵族、光華島及德化社」之正名得知。9在族人、專家學者與文史工作者鍥而不捨下,政府終在2000年2月19日將最高祖靈之居住地 Lalu(拉魯)歸還邵族,並將名稱依據邵族傳統恢復為 Lalu(拉魯)。
然而,最高祖靈之居住地 Lalu(拉魯)的歸還,並未伴隨實質管領,起先係由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理,並修建通往島上、及環嶼棧道,幾經族人抗爭協調,方才交還部落實質管領,並禁止外人登島。最高祖靈之居住地Lalu(拉魯)之正名、歸還與管領,與過去邵族歷史暨正名運動緊密相依,對於邵族而言,是其部落主權之具體象徵。
(二) 表現為與邵族精神文明連結的抽象文化內容
Lalu(拉魯)是邵族諸多慣習、禁忌、祭儀之中心。除如前述可藉由具體之空間型態呈現外,亦可藉由口傳敘事以傳說、神話之方式加以表現、紀錄、傳承。在信仰表現上,則是透過祭儀、禁忌或傳統慣習之遵循等形式呈現。
1. 在信仰表現上,Lalu(拉魯)與邵族 Shinshii(女祭司)密不可分,並有其儀式與禁忌文化。已婚且丈夫健在、有男丁子嗣可繼承 Ulalaluan(祖靈籃)、夫妻必須擔任過 Lus’an(祖靈祭)的 Pariqaz(主祭)的邵族媳婦,經部落 Daduu(頭人)允許、在資深 Shinshii 陪同下,於農曆三月邵族Pudaqu(播種祭)期間至最高祖靈居住地Lalu上的大茄苳樹下,求得最高祖靈的認可,以得最高祖靈允收為徒。取得先生媽的法力,也取得主持祭拜的話語(法力和祝禱祭拜的話語)。依據邵族耆老石阿松之口述記錄:「所以今天若是有人要學做先生媽,大家會陪著去 Lalu,在經過被邵族人稱之為 Pash’uzuan 的地方要大聲咳嗽,因為她是地位尊崇的大先生媽,要學做先生媽的人經過 Pash’uzuan 的地方要大聲咳嗽,以取得先生媽的法力,也取得主持祭拜的話語(法力和祝禱祭拜的話語)。」
2. 表現為神話傳說與所衍生之工藝技術:
(1) 追 逐 白 鹿 的 傳 說 (inkahiwan qmaqutilh mapuzipuzi alhkaribush a qnuan a lalawa):邵族祖先因打獵長途跋涉,追逐白鹿發現山中大湖,而白鹿卻衝下此潭,這個潭被邵族人稱為 Zintun(日月潭),鹿下水之處為 Puzi(邵語:白色的意思),最後消失在潭中大島(即為最高祖靈之居住地 Lalu(拉魯))。
(2) 大茄苳樹、祖靈籃的由來、白鹿仙女:相傳白鹿化身為白茄苳樹,據長老描述,邵族在日月潭一直依靠著最高祖靈之居住地 Lalu(拉魯)上的白茄苳在照顧,白茄苳就像是邵族人的樹神。當白茄苳每發一葉,邵族就會誕生一個嬰孩。白茄苳樹非常大棵,樹葉非常茂密,那時邵族的人也非常多。
(3) 獨木舟工藝之產生:邵族人為了能涉水到最高祖靈之居住地 Lalu(拉魯)Lalu(拉魯)居住,因而發展出獨木舟文化並衍生相關工藝與技術。
◼ 根據耆老石阿松之口述記錄:
「不知從哪裡來的陌生人,常要來侵占日月潭的土地,頭目說:『白山的地不夠我們住,如何是好?』全體的邵族人聚在一起商量…
年輕人說:『部份人遷到 Lalu 蓋房子,到 Lalu 去…』有一姓高的年輕人說:『沒有路咱們怎麼過去呢?』
頭目說:『你們想出辦法沒有路如何到 Lalu 去』
姓石的說:『大家都劈木柴片放進水裡試一試,試試哪一種木片會浮著』…碰巧姓高的劈樟木片浮著…那時頭目說,砍倒樟樹造船作為我們到 Lalu 的路,部份邵族遷移到 Lalu…他們挖空樟樹,他們很快就造了船,他們坐船到 Lalu 去…』」
3. 具有神聖性之邵語字根(包括與其他文字組合為具有信仰、連結邵族人精神層面相關語彙):
Lalu(拉魯)因其神聖性,亦為邵語的主要字根,結合其它文字組合為具有信仰、連結邵族人精神層面之相關語彙。如,以 lalu 為「最高祖靈所在」之字義,以 mulalu 為「祭儀」;以 pulalu 為「使…祭儀」,以 apulalu 為「要祭儀」。而各種歲時祭儀之族語,就在 lalu 前後加綴來表達,如 ulalaluan 指「祖靈籃」。
二、現存利用方式與未來發展
在最高祖靈之居住地 Lalu(拉魯)之利用與發展部分,最高祖靈之居住地 Lalu(拉魯)於2000年正名,並經邵族爭取實質管領後,首先面對的即是921大地震於最高祖靈之居住地Lalu(拉魯)的瘡痍。在部落族人、相關團體單位合作下,逐移除與邵族文化無關之元素,包含月老的遷居、廟宇殘壁與觀光棧道的移除,並將植於島上的龍柏移往他處等。
過去佇立在最高祖靈之居住地 Lalu(拉魯),為諸多傳說、文化、禁忌起源卻不復見的白茄苳樹,在部落族人悉心照顧下重新在島上開展,作為守護族人之具體象徵。環繞在旁的浮嶼,是邵族傳統水耕暨漁獲的複合設施,分別由邵族七大氏族管理。入口處設置的白鹿雕像,則係邵族追逐白鹿的傳說之延續體現。
在表現為與邵族精神文明連結的抽象文化內容部分,由於Lalu(拉魯)對於邵族而言,具有祖靈信仰、神聖空間上之特殊文化意義,並衍生出嚴格之禁忌文化。在語言表現方面,僅將 Lalu(拉魯)用在與祖靈信仰、神聖文化相關之語彙。在邵語教育裡,亦包含有助於族人傳承、學習 Lalu(拉魯)相關之文化傳統與傳說。由於邵族對於 Lalu(拉魯)無論在語彙或文化意涵上之使用極謹慎且嚴肅,原則上不允許對之進行商業性利用。
外部社會因欠缺正確管道理解 Lalu(拉魯)之多義性與神聖性,往往囿於歷史條件將之錯誤等同為一地名,濫行加以利用於具有原住民族風格之各式商品上,或作為商業機構如飯店之名稱或商標。對邵族人來說,此類行為已經嚴重侵犯邵族之傳統祖靈信仰、精神文明,使得邵族族人信仰之神聖寄託、Shinshii(女祭司)文化之嚴格禁忌均遭受破壞,引發邵族族人之憂慮與憤怒。
邵族長年經歷族群、舊部落所在 Lalu(拉魯)與德化社(現今伊達邵)之正名運動抗爭,又遭921大地震侵襲,直至2000年得以再次向世人說明潭中之嶼-最高祖靈所在地 Lalu(拉魯)及其於邵族之意義。然而,英屬開曼群島商涵碧樓酒店及度假管理有限公司15於2002年起,陸續以「The Lalu 與其圖」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註冊為其商標。
作為邵族最高祖靈居所、祖靈信仰與禁忌文化核心的 Lalu(拉魯),為何與不相關聯之圖幟結合為他人商品服務之表徵,為何一夕成為「涵碧樓」的英譯,是侵害邵族族人主體尊嚴重中之重。當邵族子女學習族語時,於網際網路鍵入關鍵字「Lalu」,卻發現象徵最高祖靈神聖居所、邵族祖靈信仰與禁忌文化核心之 Lalu,竟成為酒店名稱,更讓耆老憂慮對邵族文化之傳承造成長期之不良影響。
雖涵碧樓酒店已依《商標法》取得商標暨其相關權利,但不妨礙邵族依《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取得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及依其他法律所得取得之權利。《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第22條:「本條例之規定,不影響智慧創作專用權人或第三人依其他法律所取得之權益。」所謂「第三人」,立法理由第二點指出:「如智慧創作專用權人授權之人」。可知此「第三人」並非指涉智慧創作專用權人取得專用權前,依據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等一般性智慧財產權法取得普通智慧財產權之人,否則反而形成剝奪專用權之效果,與條例保護原住民族傳統智慧之立法意旨絕對相違。
於未來發展上,邵族族人希冀藉由《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專用權之取得,有效維護、積極管領 Lalu(拉魯)作為專用權之正確使用與完整性、本真性。倘涉及非授權利用,邵族即可依據《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第17條以下規定,防止、排除妨害,並請求損害賠償,維護邵族智慧創作財產權與人格權,防免智慧創作之違法、不當利用,以及竄改或扭曲利用。
邵族族人也寄望於未來,結合族語之教學復振,持續傳承並維護以 Lalu(拉魯)為核心之祖靈信仰文化。
3.【與申請人原住民族或部落之社會、文化關聯,包括身分關聯、習俗及禁忌等】
Lalu(拉魯)為邵族最高祖靈居住地、Shinshii(女祭司)求巫聖地,為邵族祖靈信仰的母體象徵,是邵族重要傳說之泉源(追逐白鹿的傳說、大茄苳樹、祖靈籃的由來與白鹿仙女等),亦與衍生之工藝文明發展(例如:獨木舟)高度相關。自其開展的 Ulalaluan(祖靈籃)信仰表現,與連繫祖靈、族人為一體的 Shinshii(女祭司)-其條件資格、求巫與祭儀之程序、慣習等,至今仍於社群內嚴謹踐行。
「擴大尺度來看邵族人的空間概念,Lalu 島是為最高層次之最超凡中心空間-最高祖靈居住地…進一步引申,就存在意義而言,Lalu 可說是整個邵族的祖靈籃,而日月潭即是他們的門口埕,潭四周的陸地就是族人的居地(家屋),邵族正是面對著這個場域與焦點,進行周而復始的祭儀…,同樣就存在意義而言,每家的門口埕正具備日月潭的隱喻,各家祖靈籃正是各家俯仰天地的 Lalu。」
邵族以最高祖靈居住所在地 Lalu(拉魯)作為主要生活場域有超過300年的歷史,目前所現之部份,緣1934年日月潭電廠完工蓄水,水位提高18.18公尺,導致 Lalu(拉魯)原有約8公頃之面積縮減不到200坪,是水庫啟用前的 Lalu(拉魯)山頂。過去的 Lalu(拉魯)雖不復見,然邵族先人於此生活之種種、邵族於20世紀末參與的邵族正名運動、Lalu(拉魯)的正名與歸還,及世代相傳之傳說與因此衍生積攢並良善保存之工藝技術,與至今仍於社群所持續且普遍利用之語言表現-以Lalu 為字根,結合為與邵族信仰、精神層面相關之語彙等,其權利歸屬之主體,當然非邵族暨其族群成員莫屬。
綜上,Lalu(拉魯)與邵族世代居住、生活之地理空間緊密相依,自其所開展的精神文明,藉由信仰行為、宗教祭儀、口述傳說、民俗技藝、語言所表現之文化特徵,亦為邵族透過文化特質、社會結構加以體現與實踐,其與邵族具有相生相應、不可分割、繼續管領演繹發展之關聯性。
關於 Lalu(拉魯)之重要禁忌與傳統慣習,茲臚列於下:
二、現存利用方式與未來發展
在最高祖靈之居住地 Lalu(拉魯)之利用與發展部分,最高祖靈之居住地 Lalu(拉魯)於2000年正名,並經邵族爭取實質管領後,首先面對的即是921大地震於最高祖靈之居住地Lalu(拉魯)的瘡痍。在部落族人、相關團體單位合作下,逐移除與邵族文化無關之元素,包含月老的遷居、廟宇殘壁與觀光棧道的移除,並將植於島上的龍柏移往他處等。
過去佇立在最高祖靈之居住地 Lalu(拉魯),為諸多傳說、文化、禁忌起源卻不復見的白茄苳樹,在部落族人悉心照顧下重新在島上開展,作為守護族人之具體象徵。環繞在旁的浮嶼,是邵族傳統水耕暨漁獲的複合設施,分別由邵族七大氏族管理。入口處設置的白鹿雕像,則係邵族追逐白鹿的傳說之延續體現。
在表現為與邵族精神文明連結的抽象文化內容部分,由於Lalu(拉魯)對於邵族而言,具有祖靈信仰、神聖空間上之特殊文化意義,並衍生出嚴格之禁忌文化。在語言表現方面,僅將 Lalu(拉魯)用在與祖靈信仰、神聖文化相關之語彙。在邵語教育裡,亦包含有助於族人傳承、學習 Lalu(拉魯)相關之文化傳統與傳說。由於邵族對於 Lalu(拉魯)無論在語彙或文化意涵上之使用極謹慎且嚴肅,原則上不允許對之進行商業性利用。
外部社會因欠缺正確管道理解 Lalu(拉魯)之多義性與神聖性,往往囿於歷史條件將之錯誤等同為一地名,濫行加以利用於具有原住民族風格之各式商品上,或作為商業機構如飯店之名稱或商標。對邵族人來說,此類行為已經嚴重侵犯邵族之傳統祖靈信仰、精神文明,使得邵族族人信仰之神聖寄託、Shinshii(女祭司)文化之嚴格禁忌均遭受破壞,引發邵族族人之憂慮與憤怒。
邵族長年經歷族群、舊部落所在 Lalu(拉魯)與德化社(現今伊達邵)之正名運動抗爭,又遭921大地震侵襲,直至2000年得以再次向世人說明潭中之嶼-最高祖靈所在地 Lalu(拉魯)及其於邵族之意義。然而,英屬開曼群島商涵碧樓酒店及度假管理有限公司15於2002年起,陸續以「The Lalu 與其圖」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註冊為其商標。
作為邵族最高祖靈居所、祖靈信仰與禁忌文化核心的 Lalu(拉魯),為何與不相關聯之圖幟結合為他人商品服務之表徵,為何一夕成為「涵碧樓」的英譯,是侵害邵族族人主體尊嚴重中之重。當邵族子女學習族語時,於網際網路鍵入關鍵字「Lalu」,卻發現象徵最高祖靈神聖居所、邵族祖靈信仰與禁忌文化核心之 Lalu,竟成為酒店名稱,更讓耆老憂慮對邵族文化之傳承造成長期之不良影響。
雖涵碧樓酒店已依《商標法》取得商標暨其相關權利,但不妨礙邵族依《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取得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及依其他法律所得取得之權利。《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第22條:「本條例之規定,不影響智慧創作專用權人或第三人依其他法律所取得之權益。」所謂「第三人」,立法理由第二點指出:「如智慧創作專用權人授權之人」。可知此「第三人」並非指涉智慧創作專用權人取得專用權前,依據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等一般性智慧財產權法取得普通智慧財產權之人,否則反而形成剝奪專用權之效果,與條例保護原住民族傳統智慧之立法意旨絕對相違。
於未來發展上,邵族族人希冀藉由《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專用權之取得,有效維護、積極管領 Lalu(拉魯)作為專用權之正確使用與完整性、本真性。倘涉及非授權利用,邵族即可依據《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第17條以下規定,防止、排除妨害,並請求損害賠償,維護邵族智慧創作財產權與人格權,防免智慧創作之違法、不當利用,以及竄改或扭曲利用。
邵族族人也寄望於未來,結合族語之教學復振,持續傳承並維護以 Lalu(拉魯)為核心之祖靈信仰文化。
3.【與申請人原住民族或部落之社會、文化關聯,包括身分關聯、習俗及禁忌等】
Lalu(拉魯)為邵族最高祖靈居住地、Shinshii(女祭司)求巫聖地,為邵族祖靈信仰的母體象徵,是邵族重要傳說之泉源(追逐白鹿的傳說、大茄苳樹、祖靈籃的由來與白鹿仙女等),亦與衍生之工藝文明發展(例如:獨木舟)高度相關。自其開展的 Ulalaluan(祖靈籃)信仰表現,與連繫祖靈、族人為一體的 Shinshii(女祭司)-其條件資格、求巫與祭儀之程序、慣習等,至今仍於社群內嚴謹踐行。
「擴大尺度來看邵族人的空間概念,Lalu 島是為最高層次之最超凡中心空間-最高祖靈居住地…進一步引申,就存在意義而言,Lalu 可說是整個邵族的祖靈籃,而日月潭即是他們的門口埕,潭四周的陸地就是族人的居地(家屋),邵族正是面對著這個場域與焦點,進行周而復始的祭儀…,同樣就存在意義而言,每家的門口埕正具備日月潭的隱喻,各家祖靈籃正是各家俯仰天地的 Lalu。」
邵族以最高祖靈居住所在地 Lalu(拉魯)作為主要生活場域有超過300年的歷史,目前所現之部份,緣1934年日月潭電廠完工蓄水,水位提高18.18公尺,導致 Lalu(拉魯)原有約8公頃之面積縮減不到200坪,是水庫啟用前的 Lalu(拉魯)山頂。過去的 Lalu(拉魯)雖不復見,然邵族先人於此生活之種種、邵族於20世紀末參與的邵族正名運動、Lalu(拉魯)的正名與歸還,及世代相傳之傳說與因此衍生積攢並良善保存之工藝技術,與至今仍於社群所持續且普遍利用之語言表現-以Lalu 為字根,結合為與邵族信仰、精神層面相關之語彙等,其權利歸屬之主體,當然非邵族暨其族群成員莫屬。
綜上,Lalu(拉魯)與邵族世代居住、生活之地理空間緊密相依,自其所開展的精神文明,藉由信仰行為、宗教祭儀、口述傳說、民俗技藝、語言所表現之文化特徵,亦為邵族透過文化特質、社會結構加以體現與實踐,其與邵族具有相生相應、不可分割、繼續管領演繹發展之關聯性。
關於 Lalu(拉魯)之重要禁忌與傳統慣習,茲臚列於下:
◼ 相傳山頂若有建築,則部落會發生火災,故最高祖靈之居住地 Lalu(拉魯)頂端不能蓋任何建築物。
◼ 在祖靈祭當過 Pariqaz(主祭)的婦女,在具備當 Shinshii的條件後,在 Pudaqu(播種祭)時要到最高祖靈之居住地Lalu(拉魯)祈告最高祖靈,求其允收為徒,去程要以黑布矇住頭部,在接近最高祖靈之居住地 Lalu(拉魯)時要大聲咳嗽,歸來時仍以黑布矇住頭部,呼請最高祖靈至家中受祭,自此日起三晝夜不外出,夜間敞開大門獨睡於正廳,等候最高祖靈傳授各種歲時祭儀的祭詞。
◼ 一般人要登上最高祖靈之居住地 Lalu(拉魯)時,需先請Shinshii彈酒告知祖靈。外人不得任意登島,離開最高祖靈之居住地 Lalu(拉魯)時不可回頭望,只能往前方看。
◼ 於最高祖靈之居住地 Lalu(拉魯)時,不得打噴嚏、放屁或便溺等,否則將受到最高祖靈的嚴厲譴責。
4.【與智慧創作申請人社會脈絡密切相關,不宜公開之理由】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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