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的研討會邀請了日本、德國與美國的專家,台灣智慧財產法律領域重量級學者以及法官也都聯袂出席,是相當重要的國際研討會。以下是參與的簡單心得記錄:原告就營業祕密案件在實務上遇到的困難包括「營業祕密的範圍界定困難」「侵害營業祕密的行為難以蒐證」「損害賠償計算困難」。如何進行蒐證?是最令人頭痛的問題。也因此,關於營業祕密案件的討論,集中在「程序」法面向如何運用修正現有制度。日本法德國法和美國法都有其獨特之處。例如美國的證據開示制度,被不少人推崇備至,但也有學者點出了證據開示制度的缺點,包括資料龐雜以及律師費用高昂等等,是否能夠適用於我國,頗有疑問。或許,如何利用刑事程序,由檢察官發動搜索扣押進行取證,才是突破營業祕密案件困境的方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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