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0日 星期日

著作權(攝影著作 改作)王子系列:Andy Warhol Foundation for Visual Arts, Inc. v. Goldsmith (2023)

美國最高法院案件 Andy Warhol Foundation for Visual Arts, Inc. v. Goldsmith(2023)

主要討論了安迪·沃荷基金會(AWF)使用林恩·戈德史密斯1981年拍攝的王子(Prince)照片是否構成「合理使用」。AWF曾於2016年將沃荷基於戈德史密斯照片改編的作品《橙色普林斯》授權給《康泰納仕》雜誌使用。戈德史密斯在發現2016年的授權使用前,並不知曉沃荷於1984年創作的改編作品,遂主張該行為構成侵權。

法院分析了「合理使用」原則,特別聚焦於第一個因素:「使用的目的和特性」。法院認為AWF的使用帶有商業性質,並未充分改變原始照片的使用目的,無法構成合理使用。因此,法院裁定戈德史密斯勝訴,強調AWF的使用未能充分改變原照片的目的或特性。

以下是法院論點的詳細說明:

合理使用分析 – 使用的目的和特性: 法院主要考察了合理使用的第一個因素,即新作品是否具有不同或「轉化性」的目的。當一件作品「增添了新元素,具有進一步的目的或不同的特性,並以新的表達、意義或信息對原作品進行改變」時,就被認為是轉化性的。

在本案中,儘管沃荷改編了 Goldsmith 的照片,並賦予其不同的視覺風格和解讀,法院認為 AWF 在 2016 年將沃荷的《橙色普林斯》授權給《康泰納仕》雜誌作為封面並未足夠具有轉化性。AWF 的使用並未改變原始作品作為普林斯肖像的核心目的,而是以商業方式複製了其用途,與 Goldsmith 原作的功能相同。

商業用途和市場影響: 法院強調 AWF 在商業背景下(用於雜誌封面)的使用可能會取代或與原始照片的授權市場競爭,這在合理使用的考量中至關重要。大法官們指出,合理使用並不涵蓋可能取代原作品市場需求的衍生作品,尤其當它可能損害原作品的授權市場時。

轉化性不足: 法院認為,儘管沃荷在作品中的風格變化(如顏色和形式改變)賦予了其新視覺,但在此特定授權背景下,它並未創造出足夠不同的「目的和特性」。AWF 辯稱沃荷的作品傳達了一種對名人和消費主義的獨特評論,與 Goldsmith 的普林斯肖像不同。然而法院認為,這幅衍生作品的主要用途依然是作為普林斯的圖像,針對相似的受眾,且缺乏顯著的轉化意圖。

授權市場的重要性: 大法官索托馬約爾在為多數意見撰寫的意見書中指出,Goldsmith 的授權市場受到了直接影響。如果 AWF 的作品在類似的商業用途中無需獲得許可就可以授權,將削弱 Goldsmith 原始照片的市場,侵犯版權法賦予的經濟權利。

轉化性測試的限制: 雖然法院承認轉化性在合理使用中的重要性,但強調轉化性具有一定限度,尤其是當商業用途威脅到原作品的主要市場時。在本案中,僅僅依靠沃荷的風格變化,無法構成合理使用。

反對意見: 大法官艾蕾娜·卡根的反對意見認為,沃荷的作品具有轉化性,指出沃荷系列作品背後更廣泛的目的在於對名聲和消費主義的評論。她警告此裁決可能會限制藝術創作,妨礙藝術家基於已有作品進行新的、有意義的創作。但多數意見認為在本案中,用於商業盈利的特定用途對合理使用來說具有太大的負面影響。

總的來說,法院的裁決縮小了合理使用中轉化性的範疇,特別是在衍生作品的商業用途可能影響原作品市場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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